交易流程
1.如何参加竞价(参拍流程)
参与竞价的具体流程如下:
(1)注册公司账户。凭手机号注册公司账户,并通过认证。
(2)确保仔细阅读竞价必看;
(3)实名制认证。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涉及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手持身份证彩色照片电子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报名交保证金。公示阶段和竞价阶段可以交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金额详见《交易规则》;
(5)出价参与竞价。手机、电脑上均可出价;
(6)如您竞价失败,保证金会退还给您,如您竞价成功,您即可通过交易中心办理竟得价款结算,同时签订《木材销售合同》及办理交割手续。
2.出价规则
(1)全场首次出价只能为起拍价;
(2)加价幅度:只能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加价,详见《交易规则》;
(3)首次出价者不可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下再次出价,需有第二人应价后可再应价,之后可连续出价;
(4)出价次数无限制,竞价周期内均可出价,出价时账户里不需要有钱;
(5)在竞价周期内,出价后如果长时间没有其他人出价,竞价也不会提前结束,除非交易平台中止或撤回竞价。
3.报名后不出价可以吗?
可以的哦,即使报名成功,如果后续不想出价也是可以的,如不出价,竞价结束后保证金会返回给您哦。
4.延时5分钟
(1)延时周期的定义
委托人发布标的物的竞价延时周期是指:在竞价结束前五分钟内出价,竞价结束时间会在出价时间的基础上延长5分钟,5分钟内的每次出价都会被触发延时(具体以标的物详情页的倒计时为准)
(2)理解误区
很多客户把延时周期理解为五分钟无其他人出价的话,竞价即结束。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哦,竞价有固定的竞价周期,不会在长时间无人出价的情况下提前结束。
5.一人报名出价可以成交吗
可以的哦,成交规则具体可见标的物详情页(如下图)位置 ,如未出价,您不会竞价成功,竞价结束后保证金会返回哦。
交易规则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木材销售网上竞价交易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橡胶”)的木材销售网上竞价交易行为,维护交易秩序,保护交易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海南橡胶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中木材指产权属于海南橡胶所有的橡胶树及用材林。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在海南橡胶木材竞价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海南橡胶木材销售网上竞价交易活动(以下简称“竞价交易”)。
第四条 海南橡胶有权变更本规则或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在交易平台上予以公告。本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公示公告和合同模板等文件在交易平台发布后,交易会员选择使用本交易平台进行竞价交易的,则视为认可并接受前述文件内容。
第二章 第二章原则、方式和流程
第五条 竞价交易原则:
(一) 严格遵照国家、省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活动。
(二)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 “诚实、守信、守法”原则。
第六条 竞价交易方式: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是指在交易平台上进行相关交易操作,线下是指在海南橡胶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第七条 竞价交易流程:参与者首先在线上进行信息浏览,线上办理登记注册、资格认证,线下缴纳竞价保证金,线上申请出入金,线上报名及参与竞价,竞价结束后,线下办理合同签订、木材款支付及林木采伐等相关事宜,线上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后,线下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释义
第八条 “交易会员”是指已经在交易平台成功注册账户,并完成资格认证的企业。
第九条 竞买人”是指取得参与竞价活动资格的交易会员。
第十条 “竞得人”是指通过公开竞价最终获得合同签约权的竞买人。
第十一条 “报名交保”是指竞价报名及缴纳竞价保证金。
第十二条 “多次报价”是指竞买人接受标的发布的交易条件,在规定时间期限内通过交易平台参与竞价,不限次数地进行充分有效报价,最终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产生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价方式。
第十三条 “采伐期限”是指竞得人从签订《木材销售合同》之日起计两个月内完成林木采伐和树头清理的时间。
第四章 标的发布
第十四条 海南橡胶原则上每月组织木材竞价活动,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
第十五条 标的信息包括基本要素、交易条件、标的图片、位置定位及标的详情等信息内容。
第十六条 标的公示时间为7天,单纯流拍标的公示时间为3天。
第十七条 标的信息一经发布,即具有公信力,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调整的,则在公示期间内通过交易平台进行调整并公告。竞价开始后,标的信息不得进行任何调整。
第五章 交易准备
第一节 注册认证
第十八条 交易平台实行会员制。交易会员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只有在交易平台上注册认证成功后,才能参加竞价交易相关活动。
第十九条 账号注册需要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并完成手机验证。
第二十条 注册成功后,上传以下资料进行资格认证:
(一)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三) 注册人不是法人代表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注册人身份证,委托书上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公章。
第二十一条 交易会员应确保其账户注册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注册帐户的安全负责,任何人使用交易会员的用户名和密码在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交易会员本人的行为。
第二节 实地看样
第二十二条 任何人均可在交易平台查看竞价标的信息,选择目标标的,查看其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标的物实际情况。
第二十三条 交易会员可在标的公示期内联系实地看样。标的物所在基地分公司负责对接相关工作,竞买人对自行评估结果负责。
第二十四条 实地看样是竞买人的法定权利,如果竞买人不实地看样,则代表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瑕疵,竞买人因未实地查看标的物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并不得以标的物存在实物瑕疵为由提出异议。
第三节 出入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为了保证账户资金充足,需要在报名前办理系统入金。交易会员汇款至交易平台的指定账户,并在交易平台上申请入金,交易平台确认到账后通过入金申请审批。
第二十六条 交易平台的指定账户为:
账户名称 |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21163001040005713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垦区支行 |
第二十七条 交易会员的系统账户上未冻结资金均可申请提现出金。填写金额和账户信息后提出出金申请,后台审批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对应款项退还到交易会员的账户上。
第二十八条 交易会员的往来账户必须是对公账户,且账户名称必须与在交易平台上登记的公司名称一致。
第四节 报名交保
第二十九条 交易会员参与竞价交易,需要提前报名并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
第三十条 竞价报名时,系统自动在交易会员的账户资金里冻结竞价保证金。交易会员每报名参加一个标的的竞价,则系统冻结一笔对应竞价保证金,报名参加多个标的的竞价,则冻结多笔对应竞价保证金。
第三十一条 未竞得标的的,系统会在竞价结束时自动解冻竞价保证金。
第三十二条 报名截止时间:只要在竞价结束以前,均可报名交竞价保证金,即竞价如果已经开始,也可报名交保。
第三十三条 报名交保成功后,系统会明显提示并生成竞买号,则代表交保成功,原本“竞价报名”按钮会变成“出价”按钮。
第三十四条 交易会员在竞价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规则及标的信息,并全面了解竞价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具有受让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交易会员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第六章 网上竞价
第三十五条 竞价时间:公示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为竞价日,竞价时间为竞价日9:00时至16:00时。
第三十六条 竞价规则: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底价方可成交。
第三十七条 标的所列示的相关信息数据,竞价开始后,竞买人不得复议。
第三十八条 竞价首次出价必须等于或大于底价,首次出价者不可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下再次出价,需有第二人应价后可再应价,之后可连续出价。
第三十九条 竞买人一经出价,不得撤回。
第四十条 同等出价,系统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判定有效方。
第四十一条 加价幅度只能按标的规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增加。
第四十二条 竞价时间最后3分钟内出价的,竞价时间从出价时点自动顺延3分钟,如有新报价,则按此规则延续;如果没有新报价,倒计时结束后,系统竞价结束。
第四十三条 在竞价时间内无人报价的,竞价不会提前结束,除非海胶中止或撤回拍卖。倒计时结束后,系统会自动结束竞价,标的物流拍,海南橡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组织再次竞价。
第四十四条 竞价结束后,交易平台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报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同时在相关信息栏中即时显示交易结果。
第七章 交易中止与终结
第四十五条 在竞价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平台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并在交易平台予以公告:
(一) 出现扰乱交易秩序,造成价格异常波动的;
(二) 政府监管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结交易的;
(三) 其它可能影响竞价正常进行的情形。
竞价中止的,交易平台依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恢复交易,并在交易平台发布公告。
第四十六条 竞价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认为竞买人可能存在单独或合谋,对该竞价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平台有权暂停该竞价,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因系统软硬件及网络原因导致操作无法正常进行的,交易平台有权立即中止交易并在交易平台发布公告。导致中止的因素消除后,交易平台将及时恢复竞价,并在交易平台发布公告。
第八章 交割与结算
第四十八条 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一次性向海南橡胶指定账户缴交全部木材款,并与海南橡胶签订《木材销售合同》,并在系统上登记合同编号,系统自动把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因竞得人不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作竞得人弃标,海南橡胶有权没收其竞价保证金(书面和电话通知竞得人),并将该标的物再次组织竞价销售。
第四十九条 基地分公司代表海南橡胶监督合同的履行,监督竞得人采伐行为,防止越界采伐和超期采伐。
第五十条 竞得人采伐的林木皆为活立木主伐作业,具体的采伐作业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生产以及采伐工地完工验收等均按《木材销售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本规则不再详述。
第五十一条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竞得人凭海南橡胶出具的《林木采伐设计书》等资料,到当地林业部门完成林木采伐和运输相关手续的办理。逾期者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五十二条 采伐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除海南橡胶、政府办证原因及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经基地分公司、林业部门等相关单位出具证明报经海南橡胶木材销售领导小组审批可适当顺延外,其他一律不得延期。采伐时间超期,无书面正当理由说明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应严格履行与海南橡胶签订《木材销售合同》条款的约定。超过采伐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未采伐林木,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由海南橡胶无偿收回,木材重新进行网上竞价销售。对于超过采伐期限仍未完成全部采伐和虽完成全部采伐但尚未开始清理树头的(无书面正当理由说明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十三条 竞得人在签订《木材销售合同》之前,胶园林木由所在基地分公司负责保护;竞得人从签定《木材销售合同》之日起,胶园林木由竞得人自主保护。
第五十四条 竞得人采伐进场须向标的所在基地分公司出示《木材销售合同》、《林木采伐许可证》等两证原件,方可进入更新林段进行采伐作业。
第五十五条 采伐期限内,竞得人须将树头挖出地面,并将树头和树枝推到采伐工地四周。若采伐期满仍未清理树头的,竞得人应向海南橡胶缴交20元/个的树头清理费,树头清理费可由竞得人直接交给基地分公司或在返还履约保证金时扣除。采伐结束后,基地分公司要对采伐迹地进行验收,并出具《采伐迹地验收证明》,竞得人凭验收证明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五十六条 木材的所有交易税费、采伐所需修路、供电、安全生产和安全事故处置等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第五十七条 竞得人依法对林木采伐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在采伐、运输等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一切损失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第九章 交易违约及处罚
第五十八条 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平台有权中止、取消其竞买或竞得资格,将其列入黑名单,自列入黑名单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竞价交易,竞买人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海南橡胶可依法要求赔偿损失:
(一) 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与原件不符等;
(二) 不按网上注册登记的内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三) 违反公平流转原则,实施恶意串通、压价竞买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规则行为的;
(四)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构成违约的行为;
(五) 一年内累计弃标三次,或非海南橡胶、政府办证以及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累计造成3次林木延期采伐的。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条 本规则由海南橡胶负责解释。
合同范本
木材销售合同
NO:XXXXXX-XXX-XXXXX
甲方(卖方):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XXXXXXXX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标的物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并由乙方完成标的物的采伐及树头挖掘和清理工作。
一、标的物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木材位于甲方 XXXXXXX(以下简称分公司),木材品种: XXX ,面积XXX亩,株数XXX株,材积XXXm3,详见附件《木材材积确认书》,确认书编号XXXXXXX。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交付了本合同所涉的全部标的物,且本合同所涉标的物的全部风险也自合同签订日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合同木材款及及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木材款共计人民币XXX元整(¥XXX元),履约保证金XXX元整(¥XXXX元)。
三、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合同木材款和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乙方竞价前交付的竞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采伐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贰个月内完成标的物采伐。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工期延误,待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经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工期可顺延。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标的物为橡胶木的,在乙方采伐前,甲方享有采胶权。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支付木材款。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标的物为橡胶木的,采胶权归甲方,采伐前和采伐过程中乙方均不得擅自采胶。
2.乙方承担履行合同产生的所有交易税费和采伐所需的修路、供电、采伐人工费以及安全生产等所有费用。
3.在采伐期间,乙方负责标的物的采伐,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杜绝违章操作。若发生安全事故或人身损害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采伐期间,乙方有伐树的管理和安全作业的义务,可自由选择倒树方式,并对此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同时,乙方不得越界采伐,也不得违规作业。
5.乙方保证按时完成标的物采伐、树头挖掘与清理及园地枝桠清理工作,完成后三天内书面申请甲方分公司验收。
6 .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标的物的看管保护工作。
六、其它约定
(一)乙方进入工地前,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分公司做好采伐前的准备工作(如回收胶杯等)。
(二)乙方如越界采伐,按每株伍佰元整(¥500.00元)赔偿甲方,构成违法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采伐期间,乙方作业或乙方聘请、雇佣等第三方作业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或人身损害,均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向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
(四)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如确实需作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七、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违约。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1.在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乙方未付清木材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对该标的物重新组织竞价和销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未完成采伐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无偿收回乙方未采伐的林木,将未完成采伐的林木重新组织竞价和销售,乙方交付的木材款和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3.若采伐期满乙方未清理树头的,乙方应按每个树头贰拾元整(¥20.00元)向甲方支付树头清理费,甲方可在履约保证金返还时予以扣除。
4.甲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壹式肆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木材材积确认书》
甲方(盖章):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常见问题
1.参与竞价的会员资金往来须用公司对公账号。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服务协议、交易细则、交易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